《民法典》专项预测题库:第三编 合同

《民法典》第三编 合同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1.(单选题)如果甲企业和丙公司之间买卖合同标的物是国家严禁采伐的稀有木材,则该合同(    )

A.无效

B.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参考答案】A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在合同标的物为国家禁止采伐树种的情况下,合同本身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无效的。

 

2.(单选题)李某为给病危的父亲治病急需用款10万元,王某表示愿意借给,但1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须以其三居室住房代偿,李某表示同意。此行为属于(    )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第三人欺诈的民事行为

D.有效的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B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王某属于乘人之危签订的显示公平的协议,因此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3.(单选题)王某在一高档商场花2万余元购买的一件“兵马俑”经鉴定是复制品,王某以商场出售时未在商品标签上注明“复制品”为由,要求商场承担欺诈责任(    )

A.商场不应承担欺诈责任,因王某知假买假

B.商场的行为具有欺诈性质,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C.王某可以要求撤销买卖合同

D.商场的行为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参考答案】C  A项错误,欺诈,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兵马俑属于文物,禁止买卖、商场的兵马俑本来就是赝品,商场并非欺诈,王某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C项正确,故正确答案选择C。

 

4.(单选题)某市环保局局长甲欲将自己价值100万的房屋以120万的价格出售,本单位的主管财务乙得到消息后,给甲打去了电话:“我手掌握了你挪用公款的证据,你应该心里清楚,不怕我举报的话,就把你的房子30万给我,成交后,我把这些证据全部销毁。”甲听后非常害怕,相信肯定乙的手里应该是有相关证据,于是将这一套房屋以30万的低价卖给了乙,下列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争取的是(    )

A.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因存在欺诈行为,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C.因存在重大误解,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D.因存在胁迫,房屋的买卖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参考答案】D  A项:错误,该合同中存在胁迫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B项:错误,题目中主管财务乙的行为不属于欺诈行为。

C项:错误,题目中合同买卖双方并无误解。

D项:正确,题目中主管财务乙的行为属于胁迫,该合同可要求变更或撤销。故正确答案为D。

 

5.(单选题)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为王某,公司签订20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过董事会共同决议。后王某擅自以公司名义与第三人李某签订一份金额为300万元的合同。王某的行为(    )

A.有效

B.无效

C.可撒销

D.效力待定

【参考答案】A  《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本题中,公司法人代表王某超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与第三人李某(相对人)签订标的额为300万的合同,公司章程为公司内部规定,不约束不知情的第三人,因此,王某代表公司与第三人李某签订合同的行为有效。因此,BCD项不符合题意。故正确答案为A。

 

6.(单选题)某甲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某乙经过,要求某甲付10万元人民币方救某甲。某甲无奈同意,某乙遂将某甲救上岸。甲乙之间的约定属于(    )

A.有效的合同

B.部分有效的合同

C.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D.无效的合同

【参考答案】C  某乙趁某甲落水危难之际,要求某甲给付10万元人民币才救某甲,这属于乘人之危,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故本题答案为C。


《民法典》第三编 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1.(单选题)《民法典》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    )

A.原价格执行

B.双方当事人协商的价格执行

C.新价格执行

D.交付一方决定的价格执行

【参考答案】C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故正确答案为C。

 

2.(单选题)甲为了能够出国深造,与乙中介公司签订了出国留学协议,支付了报名费、学费等费用15万余元。后甲发现被骗,找乙公司讨要说法,却发现乙公司已变更为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B.乙公司与丙公司无任何关系

C.甲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D.因乙公司已不存在,甲只能自认倒霉

【参考答案】C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如果两公司之间变更仅限于名称变更,则新公司仍应当承担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因名称变更而改变。如果新公司与原公司变更仅限于股东变更而改变,也不影响新公司承担原公司债务。如果公司注销,需要公告债务,否则注销程序违法,注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因此,题干中乙公司变更为丙公司后,应由丙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故正确答案为C。

 

3.(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    )

A.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乙或丙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A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此项规定,可知乙应承担违约责任,故选A。

 

4.(单选题)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要求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按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按照(  )履行。

A.地区标准

B.企业标准

C.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D.所有者标准

【参考答案】C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5.(单选题)甲乙两人约定,甲向乙购买100桶食用油,乙须在2014年7月前向甲交付食用油,甲对食用油检验合格后方支付贷款。由于乙存储方式不当,导致食用油在6月底交付时已发生质变,甲遂拒绝支付贷款。甲拒绝付款的行为时行驶(    )的表现。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参考答案】B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A项错误。《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项正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题中甲因乙交付的食用油变质而拒绝付款,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6.(单选题)供货方和需货方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货物交付地点,合同履行地是(  )

A.供货方所在地

B.需货方所在地

C.供货方或需货方任意所在地

D.供货方和需货方的中间地

【参考答案】A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题干中供货方有交付货物的义务,故应在供货方所在地履行合同。因此本题答案为A。

 

7.(单选题)甲公司常年生产服装,乙公司听闻甲公司生产的服装质量好,效益好,与甲公司订立了服装购货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于2019年5月2日交付800套服装,乙公司于5月1日付款400万。为担保合同履行,甲乙双方同时签订了定金合同,约定乙公司先支付定金100万。合同生效后,乙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此时乙公司可以(   )

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直接解除合同

【参考答案】C  A项错误,《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B项错误,《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个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C项正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D项错误,《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C。

 

8.(多选题)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参考答案】ABCD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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