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专项预测题库:第六编 继承

16.(单选题)老张与李某结婚时,老张的儿子小张20岁,李某的儿子小李10岁。小张在老张与李某结婚后就外出打工,靠工资养活自己,小张没有把自己的收入分给家里,而小李则依靠老张与李某的收入上学读书,且到年满21岁才出去工作,刚工作不久的小李突然死亡,关于小李的继承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老张是小李的继承人

B.李某是小李的继承人

C.小张是小李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D.老张和李某均是小李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参考答案】C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相关规定:“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小张和小李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因此小张不是小李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17.(单选题)老赵膝下有两个儿子大赵和小赵,老伴已经去世十多年,大赵有两个儿子大明和小明。2016年大赵外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老赵听到噩耗后一病不起,不久便去世,留下300万遗产。小赵、大明和小明因遗产分割发生纠纷,下列对遗产分配正确的是(   )

A.小赵继承150万,大明和小明继承150万

B.小赵、大明、小明各继承100万

C.小赵继承300万,大明、小明没有继承权

D.大明和小明各继承150万,小赵没有继承权

【参考答案】A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A项正确,根据上述规定,大明和小明只能继承大赵的遗产份额,大赵的份额是150万,小赵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150万。

B项错误,根据上述规定,大明和小明只能继承大赵的遗产份额,即150万。

C项错误,根据上述规定,大明和小明享有代位继承权。

D项错误,小赵作为老赵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故正确答案为A。

 

18.(单选题)李氏结婚后不久丈夫去世,李氏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李氏为(  )

A.第一顺序继承人

B.第二顺序继承人

C.代位继承人

D.转继承人

【参考答案】A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本题答案选A。

 

19.(多选题)刘三妹生病期间,其一儿(25岁),一女(15岁)都没有尽到任何赡养义务,是云山医院负责了刘三妹生前的全部医疗费用,刘三妹死前留下遗嘱,自己的一套房子(与其老伴共同所有,老伴已去世)全部捐献给国家,不留一分钱给子女。按照相关法律,下列做法或处理得当的有(  )

A.因为有遗嘱规定,所以刘三妹的子女不得得到任何继承

B.刘三妹的子女可以和母亲一起继承原属父亲的那部分房屋所有权

C.房屋捐献给国家后,要先偿还医院债务,再履行继承

D.凡是未履行赡养义务者,一律不得继承遗产

【参考答案】BC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刘三妹的儿子25岁,女儿15岁,很明显女儿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因此,女儿应当分得遗产。A、D项说法错误。刘三妹的房屋是其与老伴共有,老伴去世时,房屋的一部分应由其老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刘三妹与刘三妹的子女共同继承,B项说法正确。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即使房屋捐献国家也不得妨碍清偿医院的债务,C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选BC。

 

20.(多选题)秦某与楚某均是中年丧偶,经人介绍认识再婚。再婚时,秦某已有14岁的儿子甲楚某也有16岁在外读大学的女儿乙。婚后仅一个月,秦某心脏病发作去世,下列人员中能继承秦某遗产的有(  )

A.秦某的父母

B.甲

C.乙

D.楚某

【参考答案】ABCD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可见,四个选项均有继承遗产权利。故本题答案选ABCD。

 

21.(单选题)王大爷平时身体健朗,某日突发心肌梗塞治疗无效去世,留下若干房产和20万元资产。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具有优先继承权的是(    )

A.王大爷的老伴

B.王大爷的弟弟

C.王大爷的孙子

D.王大爷的侄子

【参考答案】A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选项中,王大爷的老伴即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相较于王大爷的弟弟、王大爷的孙子、王大爷的侄子,具有优先继承权。

故正确答案为A。

 

22.(单选题)王某因公安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而死亡。下列人员中,无权申请国家赔偿的是(  )

A.王某的养子

B.王某的父亲

C.王某的岳父

D.王某的继子

【参考答案】C  参考答案:C

答案解释:《国家赔偿法》第6条第2款规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C项中的岳父既不是王某的继承人也非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23.(单选题)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推定女儿先于壬某和李某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参考答案】A  根据相关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BCD说法符合法律规定。本题中应该推定长辈先死亡。故本题答案选A。

 

24.(多选题)吴某丈夫死后改嫁他人,可对公婆仍尽赡养义务。两位老人丧子之后从族人中过继一子,离世前留下“继单”,写明房产归过继子刘某。二老死后,刘某夫妇将老人房产变卖获款5800元,其中3800元支付老人丧葬费及原有债务。吴某得知后向法庭起诉,要求分得部分财产。对老人的财产(    )

A.刘某有继承权

B.刘某无继承权

C.吴某有继承权

D.吴某无继承权

【参考答案】AC  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题案例中,刘某是老人的继子女,享有继承权。

C项正确、D项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题案例中,吴某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享有继承权。

故正确答案为AC。

 

25.(单选题)张某,1970年1月1日出生,未婚,2000年3月1日因车祸去世,生前未立遗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权继承张某遗产的是(    )

A.张某的女朋友

B.张某的父母

C.张某的兄弟姐妹

D.张某的祖父母

【参考答案】B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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