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专项预测题库:第六编 继承

《民法典》第六编 继承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1.(单选题)65岁的甲遭遇车祸,危急情况下,在医院留下口头遗嘱,将属于自己的房产一套(价值100万)留给大儿子丙,对其他财产未作处置。后甲安全脱险,恢复正常,将此事忘得一干二净。甲75岁时去世,经核查,甲除了上述房产外,还与老伴乙共有存款100万,甲还有二儿子丁,丁妻正怀孕。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自有房产(价值100万)应当归大儿子丙

B.老伴乙和儿子丙、丁应当各拿到约66.7万

C.丁妻腹中胎儿属于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D.老伴乙应当获得100万,儿子丙和丁各获得50万

【参考答案】D  A项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因此,甲的口头遗嘱无效,该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C项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胎儿并不是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B项错误,D项正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此案遗产分割具体应为:存款100万中,本身有属于乙的财产50万。甲的遗产包括存款50万和房产100万。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共有配偶乙、儿子丙和丁,三人各自可以拿到50万遗产。因此乙总共分到100万,丙和丁各分到50万。

故正确答案为D。

 

2.(多选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为了早日继承其父亲的巨额财产而蓄谋杀死其父亲,但是由于意外原因而未遂,甲不会因此丧失继承权

B.乙,为了独自霸占家族的家业而雇凶杀害了其大哥,乙因此而丧失了继承权

C.丙,在一起车祸中生命垂危,弥留之际留下口头遗嘱,和其乘坐同一车辆的大儿子和丙的好友张三可以作为见证人

D.丁,临终前写下遗嘱将其财产遗赠给自己最为疼爱的侄子,其侄子在知道此事后一个月内未做出任何表示,这表明其侄子已经放弃接受遗赠

【参考答案】ACD  A项错误,“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B项正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C项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所以丙的大儿子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

D项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故正确答案为ACD。

 

3.(单选题)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关于下列遗嘱的效力,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今年15周岁,因上学压力巨大想要自杀,查找了相关法律书籍后写下遗嘱一份,该遗嘱无效

B.张某,今年25周岁,两年前因感情问题患上精神病,某天夜里突发奇想,写下遗嘱一份,该遗嘱无效

C.刘某,今年50周岁,法学专业出身的他在40周岁生日的时候就未雨绸缪的写下了一份遗嘱,今年因生意失败受到打击而精神失常,该遗嘱无效

D.杨某,今年70周岁,某上市公司老总,受到情妇的欺骗和胁迫,写下一份遗嘱将其所有财产赠予情妇,该遗嘱无效

【参考答案】C  A项正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王某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所立遗嘱无效。

B项正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张某是精神病人,依法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所立遗嘱无效。

C项错误,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刘某立遗嘱的时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遗嘱是有效的。

D项正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故正确答案为C。

 

4.(多选题)甲因病住院,手术前对主刀医生和护士说,将自己所有财产都留给儿子乙,手术成功后因儿子乙在其住院期间从未有过关怀,甲又书面写了一份遗嘱和遗赠,将其财产一半分给女儿,一半赠与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遗产应当给儿子乙,因为口头遗嘱是在病危情况下立的,效力高于后面的遗嘱

B.遗产应按其书面遗嘱和遗赠给其女儿和丙

C.丙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没有以明示或者积极的行为表示接受,那么意味其放弃遗赠

D.如果其女儿在知道遗嘱后两个月没有以明示或者积极的行为表示拒绝,那么意味其放弃遗嘱

【参考答案】BC  A项错误、B项正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故本题甲在手术前立的遗嘱因手术后立的书面遗嘱和遗赠而失效,甲的遗产应当按照其手术后所立的遗嘱和遗赠去分配,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

C项正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D项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故正确答案为BC。

 

5.(单选题)老人林某70岁,亲笔写下遗嘱:“三个女儿都读完大学,在外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林文,中学毕业尚在待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我别无长处,百年之后,所遗房屋三间,在XX路XX号,由林文继承。”老人亲自签名,并署上日期,不久老人去世。这份遗嘱(  )

A.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无效

B.无见证人见证,无效

C.未经公证,无效

D.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参考答案】D  林某所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可见,林某所立的这份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故本题答案选D。

 

6.(单选题)老王在得知自己罹患癌症后,于1月2日自书遗嘱,将其全部遗产留给自己最心爱的儿子。此后,由于儿子对老王照顾不周,老王又于4月2日立下录音遗嘱,表明其全部遗产由儿子和女儿平均分配,现场两名护士在场见证。老王女儿由于对老王照顾细致入微,老王深受感动, 6月6日老王又立下代书遗嘱,将其全部遗产都留给女儿,好友张某在场见证。则老王去世后,应执行哪一份遗嘱?(   )

A.自书遗嘱

B.录音遗嘱

C.代书遗嘱

D.遗嘱都无效,按法定继承处理

【参考答案】B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该条款,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均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老王所立录音遗嘱有两名护士在场见证,其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有效。老王6月6日所立代书遗嘱,只有其好友张某在场见证,形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效。故根据题目描述,老王所立自书遗嘱和录音遗嘱有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故正确答案为B。

 

7.(多选题)刘老汉68岁时亲笔立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给了儿子刘志。由于刘志长期不尽赡养义务,刘老汉75岁时又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给了赡养照顾他的女儿刘红,并进行了遗嘱公证。刘老汉病危弥留之际,又口头立下遗嘱,把财产平均分给刘志和刘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刘老汉68岁时立的遗嘱有效

B.刘老汉75岁时立的遗嘱有效

C.刘老汉病危时立的遗嘱有效

D.刘老汉的遗嘱全部无效

【参考答案】ACD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刘老汉75岁时立的公证遗嘱有效。故本题答案选ACD。

 

8.(单选题)下列关于继承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B.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C.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D.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参考答案】D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A正确。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B正确。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C正确。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故本题答案选D。

 

9.(单选题)下列关于遗嘱效力说法错误的是( )

A.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与录音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

B.遗嘱人生前行为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生前行为无效或被撤销

C.当各份非公证遗嘱都有效时,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优于先订立的遗嘱效力

D.在危急情形下,遗嘱人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但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参考答案】B  A项正确,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因此,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强。

B项错误,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C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D项正确,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10.(单选题)下列行为中,不能代理的是(    )

A.立遗嘱

B.购买机票

C.存款

D.购买股票

【参考答案】A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因此,立遗嘱是不能代理的,A项当选。B、C、D三项均可代理。故本题选A。

 

11.(单选题)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该口头遗嘱(    )

A.可撤销

B.有效

C.无效

D.效力待定

【参考答案】C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本题选C。

 

12.(多选题)于某无子女,其弟子女众多,无力抚养,于某便将一侄子甲留在身边,替其弟弟抚养。2012年于某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在自己死后归侄子甲继承,后于某与侄子甲关系恶化,于某想撤销这个遗嘱,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

A.声明原遗嘱无效

B.出售遗嘱处分的财产

C.抛弃遗嘱处分的财产

D.立新遗嘱

【参考答案】ABCD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所以于某可以声明原遗嘱无效,A项应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于某可以另立新遗嘱,D项应选。

更根据相关法律意见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本题中,选项B属于“在继承开始前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应选。选项C属于“在继承开始前灭失”的情况,应选。

故本题答案选ABCD。

 

13.(多选题)周某在妻子亡故后一直单身,多年来由保姆照顾其起居,现周某病危,他准备将一半的财产留给保姆,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周某可以通过自书遗嘱将一半的财产留给保姆

B.必须要经周某的子女同意后才能将一半的财产留给保姆

C.若周某到公证机关做了公证遗嘱,则公证遗嘱前的遗嘱自然无效

D.周某临终前口头承诺将一半的财产留给保姆,无见证人的情况下,该口头遗嘱无效

【参考答案】ACD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C选项正确;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甲临终时所做的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因此无效,D选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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